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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承中的誤區

在眾多爭產個案中要想走出這個誤區 , 必須對各當事人都以不同理由爭取:
1.「遺產」重新定義我是長子嫡孫,理應要分多幾份才算公平!
2. 遺產是上一代送給下一代的禮物,我同樣是親生的,為何我是女的便分得少些?
3. 不應單以「公平」為焦點我投入家族生意最多,為何其他 沒有參與的也有份?
4. 家族生是一隻會生金蛋的雞,為何我一點股權也分不到?
5. 家族生意越來越難做,為何要我接手而分不到多些現金或物業 ?
簡單來說就是上一代想給誰就給誰,想給多少就是多少家中各人的能力都比我高,他們將來有龍力賺更多為何不給我多一份,拉近我與他們的距離?而受益的下一代 , 應以託管者的心態,感恩得到上一代遺留的禮物。我
對此沒有人可以作出 「 裁決 」,哪怕是法庭做出裁決,也不能令所有人滿意 。 其他們的觀點沒有絕對的對或錯,若果只以個人利益出發,他們總有點道理 ; 中文的「 忌 anle 」 字。正道出:因為他們 「 心中只有自己 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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